資料簡介: |
在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堅強領導下,按照國務院第七次全國人口普查領導小組統一部署,各地區各有關部門精心組織、協同推進,全體普查人員艱苦努力、無私奉獻,億萬普查對象共同參與、積極配合,第七次全國人口普查順利完成了普查現場登記和公報發布工作。為滿足各級政府、各部門和廣大讀者的需要,現將初步匯總的主要數據整理出版。
本資料包括四部分。第一部分為全國人口普查主要數據圖表,以圖和表的形式編輯了歷次人口普查的主要數據;第二部分為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口普查主要數據,編輯了有關人口分布、結構等16張匯總表;第三部分為第七次全國人口普查公報資料,編輯了國家統計局發布的第1號至第8號普查公報,包括普查工作基本情況、全國人口、地區人口、人口性別、年齡、受教育情況、城鄉人口和流動人口以及接受普查登記的港澳臺居民和外籍人員情況;第四部分為附錄。本資料是第七次全國人口普查的第一批成果,待全部資料匯總完成后,我們將陸續編輯出版普查的其他資料。
為便于讀者使用本資料,現將有關情況說明如下:
1.第七次全國人口普查的對象是普查標準時點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自然人以及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外但未定居的中國公民,不包括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短期停留的境外人員。
2.普查登記的標準時點是2020年11月1日零時。本資料的第七次全國人口普查數據均為2020年11月1日零時的常住人口數據。
3.根據事后質量抽查,總人口的漏登率為0.05%。
4.本資料全國總人口包括大陸31個省、自治區、直轄市和現役軍人的人口、香港特別行政區人口、澳門特別行政區人口和臺灣地區人口。全國人口是指大陸31個省、自治區、直轄市和現役軍人的人口,不包括居住在31個省、自治區、直轄市的港澳臺居民和外籍人員。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數據不包括現役軍人。
5.本資料中部分數據由于四舍五入原因存在合計與分項相加不等的情況,均未做機械調整。
由于時間倉促,書中不妥之處,敬請指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