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簡介: |
一、《新疆年鑒》是地方綜合性年鑒,創刊于1985年,逐年出版。其宗旨是全面、來統、真實地介紹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的政治、經濟、社會等方面的基本面貌和發展情況,為新疆的社會穩定、經濟繁榮、民族團結服務,為新疆的改革開放服務,為廣大讀者服務。
二、《新疆年鑒))(1992年刊)系統地反映了新疆維吾爾自治區1991年1-}12月各行各業以經濟建設為中心,在治理整頓和深化改革中取得的新成就、新進展;同時刊登了部分重要文獻和專文,探索了新疆改革開放和經濟發展中的深層次問題,是認識、了解和研究新疆的大型資料性工具書。
三、《新疆年鑒))(1992年刊)的框架結構作了一些調整,旨在使分類更趨科學,既能全面反映新疆的客觀實際,又能突出新疆的地方特色。全書共分為29個部類:(1)特載;(2)地方法規;(3)概況·大事記;(4)政治;(5)公安司法;(6)群眾團體;(?)軍事;(8)綜合經濟;(9)經濟監著管理;(10)金融;(11)農業;(12)工業;(13)交通。郵電;(14)建設·環!g繪;(15)貿易;(16)地質·地震·氣象;(17)科學;(18)教育;(19)文化檔案;(20)新聞出版;(21)廣播電影電視;(22)衛生醫藥;(23)體育;(24)民族;(25)社會;(26)地州市縣建設;(27)生產建設兵團;(28)人物;(29)附錄。
四、《新疆年鑒》(1992年刊)以部類為單元,由分目和條目組成。條目是本年鑒的基本表現形式。條目標題均用黑體字并加[l0
五、《新疆年鑒))(1992年刊)統計資料均按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統計局關于1991年國民經濟與社會發展的統計公報統計。個別不一致處,均注明了統計渠道。
六、《新疆年鑒))(1992年刊)對原蘇聯及各共和國的稱謂,本著粵重歷史事實的原則,在蘇聯解體之前發生的事情仍用原稱。在蘇聯解體后發生的率情,按現在名稱。
七、((新疆年鑒》(1992年刊)條目中的“民族”一詞,一般指除漢族以外的其他少數民族。
八、《新疆年鑒》(1992年刊)采用的稿件是由自治區各部門、各單位、、各地州市縣推薦的撰(組)稿人組織有關人員或專業人員提供,所有資料、數據均經有關主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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