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簡介: |
一、《改革開放三十年農業統計資料匯編》是一部全面反映中國農業生產發展歷程的資料書。本書收錄了1949一2007年全國主要農業統計資料和1978一2007年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主要農業統計資料。
二、本書所收錄的數據,主要源于國家統計局歷年的農業統計數據,少數資料取自有關部門的出版資料。為反映歷史原貌,對國家行政區劃變動前的數據未作調整,海南建省前的數據包括在廣東省中,重慶建市前的數據包括在四川省中。全國資料均未包括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和臺灣省。
三、由于統計計量單位的變化,過去使用億斤、萬畝,現改為萬噸、千公頃、公斤,部分數據尾數可能產生一些誤差。另外,農機、水果等部分指標數據出現千位以下為零的情況,原因是過去以萬臺、萬噸計量,現改為臺、噸計量。
四、表中“空格”表示該統計數據不詳或數據不足最小計量單位。表中各時期年份:“一五”1953一1957年,“二五”1958一1962年,“三五”1966一1970年,“四五”1971一1975年,“五五”1976一1980年,“六五”1981-1985年,“七五,’1986一1990年,“八五,,1991一1995年,“九五”1996一2000年,“十五”2001一2005年,“十一五”2006一2010年。
四個地區的劃分:東部地區:北京、天津、河北、上海、江蘇、浙江、福建、山東、廣東和海南共10個省市。中部地區:山西、安徽、江西、河南、湖北和湖南共6個省。西部地區:內蒙古、廣西、重慶、四川、貴州、云南、西藏、陜西、甘肅、青海、寧夏和新疆共12個省區市。東北地區:遼寧、吉林和黑龍江共3個省。
五、本書鄉村人口和鄉村從業人員仍包括在外居住半年以上,但收入與家庭經濟連為一體的人員。與第二次全國農業普查公布的數據統計口徑不同。
六、一些數據根據第二次全國農業普查結果進行了修訂。
1.2006、2007年全國及分地區的農作物播種面積和產量根據第二次全國農業普查結果進行了修訂。
2.2000一2006年全國畜牧業相關數據根據第二次全國農業普查結果進行了修訂,2000一2005年分地區數據未作調整。
3.1997一2006年全國漁業數據根據第幾次全國農業普查結果進行了修訂,1997一2005年分地區數據未作調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