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簡介: |
《中國農村統計年鑒一2010》由17部分組成:一、發展綜述;二、綜合與概要;三、農村基本情況與農業生產條件;四、農業生態與環境;五、農村投資;六、農林牧漁業總產值、中間消耗及增加值;七、主要農產品種(養)面積與產量;八、農村市場與物價;九、農產品進出口;十、農產品成本與收益;十一、農村居民收入與消費;十二、農村文化、教育、衛生及其他事業;十三、國有農場;十四、區域農村經濟;十五、各地區主要農村經濟指標排序;十六、國外主要農業指標;十七、如何使用《中國農村統計年鑒》。
因2006年為全國第二次農業普查年,《中國農村統計年鑒一2010》中部分農業增加值、總產值、種(養)面積和產量歷史數據根據農業普查資料進行了調整。本書使用的鄉村人口和鄉村就業人員的統計口徑進行了調整與往年版本不同,增加了農村環境和國際部分數據內容。
《中國農村統計年鑒一2010》收錄了2009年農村社會經濟統計資料及建國以后各關健歷史年份全國主要統計數據。本年鑒中所涉及的全國性數據均未包括臺灣省及港澳地區。
《中國農村統計年鑒一2010》中,從2002年起稅金按費改稅后的口徑計算。已實行費改稅的地區按照農業稅及附加的實際數額填報,尚未實行的地區按原口徑的稅金與村提留、鄉統籌之和的70%計算,即:(原口徑稅金+村提留、鄉統籌)*70%。為與2002年數據保持可比性,2001年及以前的稅金相應作了調整,調整后的稅金等于原口徑的稅金與村提留、鄉統籌之和。
《中國農村統計年鑒一2010》中,執行新國民經濟行業分類標準,自2003年起,農林牧漁業包括農林牧漁服務業。
《中國農村統計年鑒一2010》第十四部分的資料,僅包括縣和縣級市部分,沒有包括市轄區部分資料。由于行政區劃的調整和部分單位數據的修正,本書中不同區域農村經濟歷史數據也相應調整。
《中國農村統計年鑒一2010》第十六部分的資料,因國際組織數據庫進行了調整,所以往年部分數據也隨之做了修正,指標設置也有調整。
《中國農村統計年鑒一2010》中的符號:“…”表示數據不足本表最小單位;“空格”表示缺或無該項數據;“#”表示其中項,未標年份的數據均為2009年數據。
在本書的編輯過程中,得到了國務院有關部門、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調查總隊和統計局農村處的大力支持,在此謹致謝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