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簡介: |
一、本年鑒數據來源于三十一個省、自治區、直轄市漁業主管部門,全國水產技術推廣總站和中國農業發展集團總公司二00六年漁業統計年報。起訖時間自2006年1月1日至同年12月31日止。
二、本年鑒主要內容包括:水產品產量、養殖面積、養殖單產水平、遠洋漁業、水產苗種、水產品加工、漁業經濟總產值和增加值、漁船、漁業災害、漁業人口與勞動力、固定資產投資、漁民家庭收支調查和全國水產技術推廣情況。本年鑒中有關“漁業產值、增加值”指標應以國家統計局統計年報為準:漁民家庭收支調查系非全面調查資料;水產技術推廣情況由全國水產技術推廣總站提供。
三、本年鑒一律采用法定計量單位。涉及水產品產量數字一律采用1996年制定的水產品產量統計新標準統計。
四、本年鑒中全國數字未包括香港特別行政區、澳門特別行政區和臺灣省。
五、本年鑒遠洋漁業產量按照遠洋漁業管理辦法進行統計,而非各省上報數,與往年數據不具可比性。
六、由于統計軟件設計問題,2006年北京市遠洋漁業產量暫列入中國農業發展集團總公司進行統計。
七、本年鑒漁船數據按照漁業局相關文件要求進行核實,對部分地區漁船數量進行刪減等調整,與各省上報數據存在區別;一些地區漁船報送口徑也與往年有所差異,在引用漁船數據時應予注意。
八、本年鑒數據如有誤列,敬請指正。 |